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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米乐最新下载地址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发布时间:2024-05-20 06:29:03 来源:米乐m6网页版登录 作者:米乐m6登录米乐平台   点击: 20 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2023年,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本着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次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李鸿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议案的情况等调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8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166,110.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889.19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389.1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3.3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0,505.65万元,超募资金577.7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物联网感知层监测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感知层流体传感设备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网络层产品扩产及技改项目”“物联网综合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7,990.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按要求注销已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存放暂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77.74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8.65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0.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58.6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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